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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保证矿产资源专题规划通过预审。同时在规划的指导下,选择合适的矿业权投放市场,逐步规范矿业权招拍挂行为,着手编制我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。
2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。同时按照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》的要求,依据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,着手编制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。
3、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,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,重点项目为白地镇铅锌矿和石英矿。
4、继续加大对无证开采、越界开采、倒卖矿业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,切实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。
5、征收2005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,保证征收面达100%,争取实现足额征收。
6、继续协助、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做好我县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。
7、继续治理整顿我县矿业秩序,依法加强矿产资源管理。
8、根据省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,对我县河道采沙和砖瓦窑厂进行专项整治。
9、对我县矿山总数实行动态管理,控制矿山总数和数量,同时有计划地减少小矿数量,逐步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。
10、建立健全勘查、开采监督检查制度和动态巡查制度,以及资源储量登记、动态检测核查制度,全面开展勘查、开采项目年度检查及资源储量年度核查统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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